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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首单城市管理免罚《守法承诺书》签订

实况时报  01-25 09:40 34131阅读

1月24日,重庆市城市管理局召开全市城市管理执法队伍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工作推进会议暨城市管理执法工作2022年1月调度会议。来自会上的消息,近日,重庆某开发公司向重庆市城市管理局签订了全市首单城市管理免予行政处罚的《守法承诺书》。

前不久,渝北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以工作联系函的形式将渝北区宝石路、上果路市政道路项目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进行建设的涉嫌违法问题线索,移送重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

经现场勘验、立案调查,宝石路、上果路市政道路项目分别于2017年、2000年建成投入使用,违法建设责任单位为重庆某开发公司。

经执法人员深入调查,综合考虑违法当事人积极配合行政机关调查,宝石路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原因是调整其末端标高保障渝航大道桥墩及边坡挡墙的结构安全,违法行为轻微未造成社会危害,所建成的市政道路经渝北区规划自然资源局书面专业确认不影响规划实施且符合城市道路整体规划、完善了市政道路路网、方便了群众出行的实际现状。

重庆市城市管理执法机关本着实事求是、过罚相当的原则,依据《行政处罚法》、《重庆市城乡规划条例》有关规定,按照执法程序、经集体讨论决定,市城市管理局对重庆某开发公司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建设宝石路、上果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的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

根据2021年11月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国发〔2021〕26号)要求,对当事人违法行为依法免予行政处罚的,采取签订承诺书等方式,教育引导、督促其自觉守法。

2021年12月29日,重庆某开发公司向重庆市城市管理局签订了全市首单城市管理免予行政处罚的《守法承诺书》,并郑重承诺:

一是对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宝石路、上果路市政道路工程项目的违法行为,依法承担其相应的法律责任,自觉接受有关政府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加强崇法学法守法的宣传教育,带头执行城市管理领域法律法规。

二是认真贯彻《城乡规划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依法严格建设工程项目规划许可、临时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等行政审批程序,切实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市政道路工程建设质量与城市运行安全。

另据了解,为推动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四号检察建议”、住房城乡建设部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部署要求,2021年5月,重庆市城市管理局、重庆市检察院联合开展城市窨井盖安全管理专项行动,重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协同重庆市检察院重罪检察、公益诉讼职能部门,以正式书面函件的形式,第一时间向中心城区11个城市窨井盖市级权属企业集团公司和29个维护单位,送达国家及我市有关城市窨井盖安全管理的刑事指导意见和法规规范文件,上门送法普法,推动学法守法。

到2021年12月底,城市窨井盖市级权属责任维护单位梳理中心城区各类窨井盖74.56万个,重点排查发现问题井盖3.1万个、及时整改3.07万个,整改率99.03%,保障了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来源:实况时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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