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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用车”为何成了非法营运车辆? 涉事男子:我在混淆视听

实况时报  03-16 09:37 12746阅读

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一大队(以下简称轨道一大队)14日查获一起冒充公务车辆从事非法营运的案件。

当天下午,轨道一大队执法人员在重庆江北机场T3航站楼停车楼例行巡查时,发现一辆贴有“公务用车”标识的小型普通客车,车内坐着驾驶员和几名乘客,大包小包,窃窃私语,神色有些可疑。

图为涉事车辆。重庆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轨道交通支队一大队供图

执法人员对该车车牌进行了查询,结果显示该车为私人所有,且车辆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经查,车上一共3名乘客,两男一女,乘客与驾驶员有约定车费行为,且驾驶员高某(男性)无法提供车辆道路运输资格证。

3名乘客都要从重庆江北机场到四川省资阳市安岳县,一名男乘客确系高某朋友,顺路搭乘便车;另外两名乘客则与高某并不认识,女乘客为朋友介绍乘车,与高某约定车费120元,另一男乘客则是3月13日在某平台预约顺风车,提前支付了123元车费,该订单被高某接单。

询问中,高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称涉事车辆是今年2月在四川某地公车拍卖时购买,为了赚钱,平时便用来从事非法营运。为了混淆视听、躲避执法检查,一直保留着“公务用车”标识,没想到被执法人员一眼识破。

由于高某无法提供车辆道路运输资格证,且向乘客收取的费用超出了该次行程的平摊车费,其行为违反了《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轨道一大队依法对高某作出了行政处罚。


来源:中新网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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