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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员撞坏高速公路路产逃逸 执法部门追回损失

实况时报  07-08 14:14 1617阅读

6月27日11时许,重庆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四大队执法人员接合安高速公路监控中心报案,称合安高速公路云门枢纽一处高速公路防撞垫被撞坏,肇事车辆已逃逸。经执法人员现场勘查发现,事发现场位于兰海高速公路转合安高速公路云门枢纽匝道口,损失一万三千余元。

执法人员通过大队数字执法室综合分析,初步锁定肇事车辆为冀A籍重型半挂牵引车。当执法人员电话联系车辆驾驶员返回接受调查处理时,发现驾驶员手机号码处于关机状态。于是又向该驾驶员手机发送一条短信息,敦促其积极配合调查处理。6月27日15时许,该车驾驶员王某与执法人员取得联系,王某承认其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高速公路路产受损的事实。鉴于王某及肇事车辆已在云南境内,执法人员告知其限期到四大队接受调查处理。

7月4日,王某返回四大队接受调查处理。经调查,王某于2022年6月27日05时驾驶冀A籍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云门枢纽时,由于不熟悉路线,在匝道口犹豫要不要分道时撞击到高速公路防撞垫。据王某交代,因其当时无法判断路产损失的大小,加之天色已黑,以为不会被发现是他撞的,便怀着侥幸的心理驾车逃离事发现场。王某因为担心,事发后一度关机,没想到还是被执法人员远隔千里“找上门”来。看到执法人员的敦促短信后,王某了解到事态的严重性,于是交代了事发全过程。调查结束后,王某积极赔偿了高速公路路产损失。执法人员对王某“造成公路损坏,未报告”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三条之规定,给予了王某相应的行政处罚。


重庆交通执法总队提示: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导致高速公路设施损坏的,应当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停车拨打12122报案,接受调查后方可离开。


来源:重庆交通执法总队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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