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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重庆5地中小学招生入学政策公布!涉及大渡口、两江新区......

实况时报  05-29 18:00 27860阅读

各位家长注意啦!

重庆多地公布义务教育招生相关政策

涉及沙坪坝、大渡口

两江新区、巫山、忠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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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坪坝区2023年小学一年级招生工作通告

招生对象

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未入学的适龄儿童。

招生途径

1.向公办小学申请学位:电脑登录“沙坪坝区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招生系统”(网址:http:// zs.cqedu.net/),查询招生信息,提交申报材料,完成信息采集。

2.向民办小学申请学位:电脑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参加网上信息采集。 

入读公办小学需准备的相关资料

1.沙坪坝区户籍(不含重庆高新区直管园区户籍,下同)适龄儿童需准备下列资料: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对应的房屋产权证明(纸质版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在重庆市政府“渝快办”平台获取的电子版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完成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2.已于2022年12月申请小学入学学位并审核通过且持有效《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需准备下列资料: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沙坪坝区公安部门签发的适龄儿童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有效《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3)在沙坪坝区购房的,应准备房屋产权证明(纸质版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在重庆市政府“渝快办”平台获取的电子版不动产权属证书或其他合法有效的房屋产权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即提供)

(4)沙坪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签发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或母)持有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在沙坪坝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证明原件。(有即提供)

(5)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2020-2022年在沙坪坝区纳税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即提供)

(6)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完成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入读部分学校相关事宜

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入读树人凤天小学相关事宜:

1.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可于6月5日-6月9日17:00在“沙坪坝区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招生系统”上申请树人凤天小学学位。学位申请只能选择一所学校,不能兼报。

2.截至网审结束,树人凤天小学的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随机派位数,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随机派位数,6月20日实行电脑摇号。

3.经摇号抽中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00前登录“沙坪坝区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招生系统”进行确认,并根据学校通知到校参加现场资料审核;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4.未抽中树人凤天小学入学资格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如果其划片对口小学已无容量接收,则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其户籍地周边尚有容量的公办小学入学。

入读名校联合外语小学(民办学校)相关事宜:

1.有意愿就读名校联合外语小学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充分了解并认同学校办学理念、办学条件及收费标准等,并于6月15日-6月19日在“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上申请学位。学位申请只能选定一所民办小学,且公办、民办小学不能兼报。父母一方或双方为失信被执行人的适龄儿童不得入读民办小学。相关信息可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查询。

2.入读名校联合外语小学的适龄儿童需准备下列资料:

(1)适龄儿童与其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2)沙坪坝区公安部门签发的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或其法定监护人的有效《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原件及复印件。(是即提供)

(3)适龄儿童的《出生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父母双方)的《个人征信证明》,可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打印。

(5)适龄儿童《预防接种证》原件、《国家免疫规划疫苗预防接种完成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3.截至网审结束,名校联合外语小学的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随机派位数,实行直接录取;报名人数大于随机派位数,6月20日实行电脑摇号。

4.经摇号抽中名校联合外语小学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在6月21日18:00前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信息采集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5.未被名校联合外语小学抽中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如果其划片对口小学已无容量接收,则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其户籍地周边尚有容量的公办小学入学。

招生日程安排

1.公办小学招生日程安排

图源:沙坪坝教育

2.民办小学招生日程安排

温馨提醒

1.2022年9月1日-2023年8月31日期间年满6周岁,因身体状况确需延缓至7周岁入学的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并于2023年7月30日前报沙坪坝区教委备案。家长可登录“沙坪坝区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招生系统”下载《重庆市沙坪坝区小学缓学申请表》,填写后将适龄儿童户口原件及复印件、《残疾人证》或近一年内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一并报送至沙坪坝区教委一楼服务大厅(沙坪坝区沙杨路64号)。

2.各校张贴的《沙坪坝区2023年XXX学校招生服务区公示表》仅适用于2023年。同时公告2024年学位紧张学校为树人小学、沙坪坝小学、第一实验小学、育英小学、南开小学、森林实验小学。

3.从2013年开始,沙坪坝区能够提供的小学学位数已无法完全满足大量的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需求。根据2022年12月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学位申请审核的结果,2023年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的小学入学安排将在已通过审核的学位申请中,依据“购房优先、积分排序、额满为止”的原则和填报的对应学校、志愿学校顺序进行。

4.申报学位、信息采集、报名入学时提供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若有弄虚作假行为,将按相关规定取消在沙坪坝区的入学资格并报告公安部门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5.信息采集日期截止以后,申请入学的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实行区域内统筹安排入学;已于2022年12月申请小学入学学位并审核通过且持有效《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的非沙坪坝区户籍适龄儿童逾期不再受理。

6.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实行留级制度,不允许重复申请学籍。未到入学年龄者无法取得学籍。

大渡口区2023年义务教育学校入学政策问答

大渡口区户籍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为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进一步优化招生流程,提高招生工作效率,提升招生入学便民服务质量。今年义务教育入学信息采集系统将链接到“渝快办”平台,与公安、不动产中心、民政等部门进行数据对接、信息共享,着力打造自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的入学信息采集系统。为确保正常入学,做如下温馨提示:

1.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相关信息,逾期不予受理。

2.民办学校入学办法按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学生可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未被民办学校摇号录取的学生,回到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录取体系,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具体的划片招生范围将公布于入学信息采集平台,敬请关注。

一、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查询大渡口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信息?

1.关注“大渡口教育”微信公众号。

2.关注各中小学微信公众号或张贴栏发布的招生信息。

3.招生报名通道:

移动端:下载并安装“重庆市政府(渝快办)”APP--注册登录--选择“渝快办”--“服务专区”--“主题套餐服务”--“入学一件事(大渡口区)”;

电脑端:登录“重庆市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s://zwykb.cq.gov.cn/)--选择“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套餐服务--选择“入学一件事(大渡口区)”,根据提示进行信息填报。

二、小孩应该几岁读小学?

根据《义务教育法》规定,凡入学当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即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的儿童,由区县(自治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保障入学,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得擅自放宽入学年龄。农村边远学校学生、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入学年龄可放宽到7周岁。

三、适龄学生如因身体原因需要延缓至7周岁入学,是否需要提交缓学申请?

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至7周岁入学的大渡口区户籍适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持房产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适龄学生《残疾人证》或近一年内三级甲等及以上公立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报告》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于新生入学信息采集时向“三对口”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由学校审核后报大渡口区教委备案。

四、什么叫就近入学?

根据国家教育部、重庆市教委关于义务教育学生入学的有关规定,适龄学生在户籍所在地划片就近免试入学,此处的“就近”是指“相对就近”,而不是指绝对地理位置的“最近”。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原则上实行“三对口”划片招生,对民办转制为公办无划片区域的义务教育学校,解决合法协议就读业主子女入学后,若有剩余学位,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确保户籍所在地每个适龄学生都有一个公办义务教育学位。

五、什么叫“三对口”?

“三对口”是指适龄学生与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户口、房产证和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渡口区中心城区人口密度增大,按学位紧张程度把学校分为两类,入学办法如下:

第一类:学位紧张学校入学办法。目前,大渡口区有6所学位紧张学校:重庆市94中A区、重庆市95中、区实验小学、育才小学(含建设村校区、双山校区、双山实验分校、红旭小学)、钰鑫小学、大渡口小学,只招收符合“三对口”的适龄学生,且在招生范围内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同一套住宅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只能安排一户家庭的直系合法子女对口入学。

2.若法定监护人名下仅有一套房产,则需占51%及以上的份额(爸爸份额+妈妈份额+孩子本人份额);若法定监护人名下有多套房产,则小孩户口需与其全产权房一致。

3.2022年9月1日及以后购买以上学校招生范围内的二手房需购房、迁户入住满三年。在此之前购买的房产,按原政策需购房、迁户入住满一年(即入学前一年8月31日之前办妥房产证明及对应户籍)。

4.为合理统筹双山片区教育资源,育才教育集团实行三校区(双山校区、双山实验小学、红旭小学)联动招生政策。在符合学位紧张学校入学条件的前提下,可自愿选择新投用的红旭小学报名,使三校区的生源分布更为合理。未选择红旭小学报名的,可继续在原片区学校就读。

对不符合学位紧张学校入学条件的大渡口区户籍适龄学生,由区教委统筹调配到学位相对宽松的学校入读。

第二类:学位非紧张学校入学办法。大渡口区除以上6所学位紧张学校外,其余学校对大渡口区户籍适龄学生按照“相对就近”原则全面接收入学。

六、父母无自购房,房子是爷爷婆婆或外公外婆的,大渡口区户籍适龄学生怎么入学?

大渡口区户籍适龄学生因父母在“主城九区、两江新区、高新区”无自购房屋(学校根据家长提供的重庆市政府“渝快办”APP平台查询结果电子版进行认定),自出生日起与其父亲或母亲的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常住一起,且祖父母(外祖父母)持100%房屋产权,经调查核实后可视同“三对口”划片入学。

七、大渡口区户籍适龄学生“三对口”入学需上传哪些印证材料?

1.适龄学生与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父母不在同一户口簿的还需提供结婚证);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银行按揭合同等);

3.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八、大渡口区拆迁户子女怎么入学?

大渡口区拆迁户子女报名时需提供适龄学生与其父母的同一户口簿、身份证、拆迁安置协议、暂住房租用协议等。有以下两种入学方式:一是自拆迁安置协议签订之日起6年内一次性选择原户口地址所属的片区学校或现安置房所属的片区学校报名;二是在租房过渡期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学位相对宽松的学校入学。

九、“民转公”学校如何招生入学?

此前,佳兆业中小学是由开发商根据佳兆业滨江新城楼盘体量出资修建的民办学校,自开办以来,采取合法协议就读的入学办法,无法满足周边其他楼盘划片入学需求。转制公办学校后,将继续履行合同约定,在解决佳兆业滨江新城楼盘合法协议就读的前提下,若有剩余学位,对本区符合“三对口”条件且自愿申请就读的学生实行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学位申请只能选择一所公办学校,不能兼报。请适时关注以上学校发布的招生信息通告。

未被佳兆业中小学摇号录取的学生,保证公办学校“兜底”,如果其划片对口学校已无容量接收,则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学位相对宽松的学校就读。

十、是否购了房就一定能读片区学校?

不是。根据相关规定,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按户籍所在地“三对口”原则划片入学,而不是购房入学,户口必须迁入购房居住地(需满足学校落户时间的规定)并实际居住才能划片入学,只能确保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一年级)学生的入学需求,不能确保插班生的转学需求。

十一、为什么转学比新生入学难度大得多?

因为入学与转学有本质区别。义务教育阶段“三对口”划片入学只适用于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即看入学当年是否符合学校划片条件。转学属于插班,学校(小学:二至五年级;初中:二年级)不再招生,因此,不存在片区学校,能否转学要看周边学校有无相应年级和学位接收。目前,城区学位紧张学校均无法再超额接收转学生。此外,本区公办学校之间原则上不转学,只接收新进城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的插班学生。

十二、如何办理转学?

若确有转学需求,在符合“三对口”条件的前提下,家长可于6月下旬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自行联系划片学校,咨询学位事宜并办理转学手续,对于完全符合“三对口”条件的转学生,有学位的片区学校尽力予以接收。若片区学校无空余学位,家长可持上述材料,到大渡口区教委1206办公室进行转学审核、登记,由区教委根据全区相应年级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此外,按照《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三年级)不允许转学。

非大渡口区户籍类-公办义务教育学校

为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打造政务服务升级版,进一步优化招生流程,提高招生工作效率,提升招生入学便民服务质量。今年义务教育入学信息采集系统将链接到“渝快办”平台,与相关部门进行数据对接、信息共享,着力打造自动化、数字化和智能化的入学信息采集系统。为确保正常入学,做如下温馨提示:

1.请家长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填报相关信息,逾期不予受理。

2.民办学校入学办法按市教委相关文件执行,学生可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未被民办学校摇号录取的学生,回到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录取体系,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3.具体的划片招生范围将公布于入学信息采集平台,敬请关注。

在解决完大渡口区户籍适龄学生正常入学后,大渡口区将视学校剩余学位情况,进一步做好符合条件的非大渡口区户籍适龄学生入学工作,以下均简称“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适龄学生指2023年秋季入读小学一年级(年满6周岁,即2016年9月1日—2017年8月31日出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不得擅自放宽入学年龄。)和初中一年级的学生。

一、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按“购房优先、积分排序”的原则,实行以“合法稳定住所和合法稳定工作”为主要依据的入学办法,依次按以下顺序接收入学:

第一,学位非紧张学校优先接收本校招生范围内购房的随迁子女和6所学位紧张学校片区范围内购房的随迁子女(其法定监护人所占房屋产权的比例需占51%及以上,且连续居住满一年以上),额满为止。

第二,学校接收完购房类随迁子女后,部分学校仍有剩余学位的,按“积分排序”原则接收在大渡口区务工(经商)一年及以上租房居住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额满为止。

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积分如何计算?

(一)购房类积分办法

【备注】在入学当年8月31日之前未交房入住的新建楼盘不能作为积分依据。

1.积分计算办法

以适龄学生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大渡口区所购住宅的房产证年限计算积分,1个月积1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认定为1个月;结束月为招生当年5月(含5月)。

2.填报要求

若购房地址所对应的学校可以接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则填报时首选对应学校,否则视为无效。为确保入学机会,在填报对应学校的基础上另选填4所意向学校;若购房地址所对应的学校(6所学位紧张学校)不接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则依次选填其他5所意向学校。

3.录取办法

由系统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积分高低进行电脑排序,根据学校空余学位情况依序录取,额满为止。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名系统查看学位申请结果。

(二)未购房类积分办法

【备注】1.社会保险的缴纳中间有间断的,按缴纳时间分段累计积分。2.营业执照与社会保险只能任选其一积分。

1.积分计算办法

(1)稳定住所量化积分办法(不封顶)

以适龄学生与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在大渡口区公安部门办理且按期签注的《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为依据,1个月积1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未按期签注的以最后一次签注时间为起始时间);结束月为招生当年5月(含5月)。

(2)稳定工作量化积分办法(不封顶)

以适龄学生的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在大渡口区人力社保部门缴纳的社会保险或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办的工商营业执照计算积分(父母双方均在大渡口区经商或务工的以时间长的一方为准),1个月积1分,积分不封顶。其中起始月不规定具体办理时间,均认定为1个月;结束月为招生当年5月(含5月)。

(3)纳税积分办法(10分封顶)

以招生当年前三个自然年度累计纳税计算积分(父母双方均纳税的以纳税多的一方为准),纳税1万元(含)—2万元(不含)积1分,纳税2万元(含)—3万元(不含)积2分,以此类推,每达到一个更高的万元单位增加1分,积10分封顶。

2.填报要求

学位申请人需综合考虑租房居住地的周边学校剩余学位情况,结合个人意愿及积分高低,依次选填5所意向学校,为确保入学机会,不宜全部集中选填城区学校或剩余学位较少的学校。

3.录取办法

由系统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按积分高低进行电脑排序,根据空余学位情况依序录取,额满为止。家长可在规定时间内进入报名系统查看学位申请结果。

三、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网上申请入学需上传哪些印证材料?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申请入学以房产证、居住证(不符合办理居住证条件的,可提交大渡口区暂住登记凭证)为主要依据,监护人需在大渡口区务工(经商)、暂住一年及以上,报名时,监护人需拍照上传在大渡口区具有合法稳定工作和合法稳定住所相关的印证材料:

1.公安部门出具的大渡口区暂住登记凭证或居住证(购房类还需提供房产证明);

2.适龄学生与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3.适龄学生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

4.大渡口区合法有效的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5.在大渡口区一年及以上的社保证明或经商的纳税证明;

6.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四、大渡口区有哪些学校可接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接收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的学校视当年大渡口区户籍学生招生结束后确定,按购房类和未购房类两个报名时间段公布可以接收的学校名单。在规定的信息采集时间内,家长可进入报名系统查看相关学校剩余学位情况并及时进行信息填报。

五、是否进行了学位申请就一定能在大渡口区学校入学?

不一定。因为适龄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由户籍所在地政府依法保障,流入地政府根据本区域学校规模以及剩余学位数,尽力满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需求。从2013年开始,大渡口区能够提供的小学学位数已无法满足大量的非大渡口区户籍适龄学生入学需求。若全区学位额满,超出部分的非大渡口区户籍适龄学生将无法获得大渡口区入学学位。建议在大渡口区积分排序靠后的适龄学生监护人提前另行做好安排,早做回户籍所在地入读的准备,以免耽误孩子入学。

六、为什么转学比新生入学难度大得多?

因为入学与转学有本质区别。义务教育阶段“三对口”划片入学只适用于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即看入学当年是否符合学校划片条件。转学属于插班,学校(小学:二至五年级;初中:二年级)不再招生,因此,不存在片区学校,能否转学要看周边学校有无相应年级和学位接收。目前,城区学位紧张学校均无法再超额接收转学生。此外,本区公办学校之间原则上不转学,只接收新进城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的插班学生。

七、如何办理转学?

若确有转学需求,在符合“三对口”条件的前提下,家长可于6月下旬持户口簿、房屋产权证自行联系划片学校,咨询学位事宜并办理转学手续,对于完全符合“三对口”条件的转学生,有学位的片区学校尽力予以接收。若片区学校无空余学位,家长可持上述材料,到大渡口区教委1206办公室进行转学审核、登记,由区教委根据全区相应年级的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此外,按照《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毕业年级(小学六年级、初三年级)不允许转学。

八、补充说明

(一)已就读过小学或初中任何年级的学生,不得申请新生入学。

(二)监护人对适龄学生的相关信息填报和提供的印证材料必须真实无误,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在大渡口区的入学资格。

(三)半岛逸景、半岛乐园公租房承租户直系子女入学,请法定监护人持相关印证材料到公民小学现场报名。

(四)幸福华庭公租房承租户直系子女,请法定监护人持相关印证材料到景翔小学现场报名。

民办义务教育学校

根据重庆市教委《关于做好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渝教基发〔2023〕6)精神,申请入读民办学校的适龄学生,须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进行网上信息采集,为确保正常入学,做如下温馨提示:

1.选择民办学校的家长请务必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信息采集,逾期不予受理。

2.学生可选择一所民办学校报名,但公办、民办学校不能兼报,未被民办学校摇号录取的学生,回到户籍所在地公办学校录取体系,按照相关规定由区教委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一、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基本要求是什么?

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招生,其基本要求是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发布招生计划、同步信息登记、同步网上报名、同步审核报名材料、同步开展招生录取等。

二、民办学校如何报名?

民办学校按相关规定进行分类报名,属于“九年一贯制直升初中、举办者子女”等类别的学生,需持相关证明材料于6月15、16日到所报民办学校(重庆市巴渝学校)进行现场审核登记。其余报名民办学校的学生,于6月15日至6月19日,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进行网上登记报名。

三、民办学校招生如何录取?

民办中小学于每年6月20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报名人数超过民办学校当年招生计划数,全部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

四、电脑随机派位摇号由谁来组织实施?

由区教育部门统一在“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平台上,使用市教委开发的电脑随机摇号录取软件开展随机摇号派位,全程接受社会监督。电脑随机派位一旦被报名的民办学校录取,不得再被其他民办学校录取。

五、家长如何获悉民办学校电脑随机摇号录取结果,没有摇中怎么办?

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告知学生家长电脑随机录取结果,家长也可访问“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查询摇号结果。经摇号录取的学生家长要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确认,确认后立即导入学籍系统;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到公办学校录取体系,按相关规定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

六、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大渡口区户籍学生,回到公办学校录取体系,是否一定能在原划片学校就读?

不一定。因为按相关文件精神,公、民办中小学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大渡口区户籍学生回到公办学校录取体系后,不能确定原划片学校是否有剩余学位,所以不一定能在原划片学校就读。

对于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大渡口区户籍学生,大渡口区将按相关规定统筹安排: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大渡口区户籍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带齐“三对口”相关印证材料至原划片学校进行登记,最终由区教育部门统筹安排到有剩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招生工作日程安排表

图源:大渡口教育


两江新区2023年义务教育招生工作方案

基本原则

1.依法入学原则。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202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凡年满6周岁及以上儿童,应当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特殊儿童入学年龄可适度放宽。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或者休学的,其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经户籍所在地划片对口招生学校核实后,报区教育局备案,区教育局和学校对其实施入学情况追踪。

2.免试入学原则。所有义务教育学校均应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不得采取考试、评测或者委托校外培训机构采取考试、测试、面谈等形式选拔学生,不得将各种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入学的条件和依据。义务教育学校要严格落实均衡编班规定,严禁任何学校以实验班、特长班等名义“掐尖”招生。

3.规范公平原则。严格落实教育部“十项严禁”招生纪律要求,严格按照招生程序,遵守各项工作时间节点,确保程序公正、过程公开、结果公平,实行阳光招生,阳光录取,阳光入学。严格执行监督问责,实行招生工作责任追究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于违反招生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招生办法

区内户籍学生入学

两江新区(仅指鸳鸯等8个街道,以下同)户籍学生实行以“三对口”为基础的划片招生,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在划片对口学校入学。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域内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线下报名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同一户口簿。

2.房屋产权有效证件。

3.初中新生需提供小学毕业证明。

4.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继续实行热点学校和学位紧缺学校入学预警机制。热点学校和学位紧缺学校招生范围内不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由学校负责做好政策解释,收集适龄儿童、少年信息,汇总后报区教育局,由区教育局根据周边学校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

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坚持“两为主”“两纳入”,为确保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稳定接受义务教育,其法定监护人原则上在两江新区范围内应有稳定的职业和固定的居所。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以定点接收学校为基础,入学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1.监护关系的证明材料。适龄儿童、少年与法定监护人的户口簿。

2.区内从业的证明材料。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与辖区用工单位签订的用工合同;辖区工商部门签发的个体经营户的营业执照;其他从业证明材料。

3.区内居住的证明材料。公安部门出具的居住证明;在辖区内购置的房产证明或承租的住房租赁合同;务工单位出具的职工宿舍居住证明。

认真落实《居住证暂行条例》关于在流入地居住半年以上和有合法稳定就业、住所等规定要求,逐步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随迁子女入学政策。学位相对宽松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定点接收学校,可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办理入学登记。

残疾儿童少年入学

大力推进融合教育,优先采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方式,就近就便安排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患有严重生理缺陷,但能适应学校学习生活的中、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区教育局协助进入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需要专人护理、无法到校接受义务教育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对口招生学校安排送教上门,依法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极个别情况特别严重的残疾儿童少年,须按相关规定依法办理缓学手续。

民办中小学招生

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纳入新区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根据学校办学规模,结合优质均衡创建要求,合理核定民办学校招生计划,并通过学籍管理系统严格招生管理。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招生以新区居住的适龄儿童、少年为基础,有寄宿条件的可适当扩大范围,但不得超计划招生,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摇号录取。

民转公学校招生

认真贯彻落实《教育部等八部门关于规范公办学校举办或者参与举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的通知》相关工作要求,民转公学校(即第一双语校、巴蜀蓝湖郡小学、两江新区巴蜀学校)在确保原有协议学生入学的基础上,以5月31日前落户两江新区的适龄儿童少年为基础,按照“自愿申请,摇号确定”方式进行招生;为缓解周边学校入学压力,确定民转公学校周边部分小区(具体小区名称另文下发)可以直接选择民转公学校入学,相应摇号指标递减。根据招生政策,民转公学校应科学合理制定“一校一策”招生工作方案,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实施。

其他特殊群体入学

1.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区教育局按照相关规定安排入学;招商引资和重点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子女就学有其他规定的,按有关规定办理;按照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台湾同胞子女与居住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2.公租房、配住廉租房人员子女由相应的指定学校接收入学(申请入学时,应提供相应的承租配租合同、户口簿或小学毕业证明等),城市建设中拆迁户子女,经核实后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外籍人员子女入学。招收外籍人员子女的国际学校加强招生管理,不得擅自招收中国籍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

4.在招生入学中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由区教育局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市区相关招生政策妥善处理。

招生程序

公布招生入学信息

6月10日前,义务教育公办、民办学校同步向社会发布入学登记通告,公布招生入学政策、招生工作安排、招生计划、报名程序等相关信息。区教育局负责指导义务教育民办学校拟制“一校一策”招生方案。义务教育学校招生简章均应于6月6日前报区教育局备案。

规范信息采集与报名流程

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进一步优化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报名流程,逐步健全入学报名登记制度,在保留原有报名方式的基础上,全面推进入学“一件事一次办”。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只能选择一所义务教育学校进行网上信息采集。信息采集前,适龄儿童、少年家长应详细阅读相应学校公告的招生简章,并根据公布的招生入学政策和相关工作要求,完成网上信息采集。义务教育阶段的公办、民办中小学于6月20日同步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上下滑动查看↓)

1.申报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入读的,应在6月15日至6月19日期间,登录“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网址:www.cqywjybm.com),完成网上信息采集。对已完成网上信息采集的适龄儿童、少年,由学校按照区教育局相关规定和学校工作安排,对报名对象、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招生计划的,采取登记注册方式直接录取;超过招生计划的,于6月20日统一组织电脑随机摇号,全程接受监督。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重庆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入学报名信息采集系统”将发送手机短信通知学生家长登陆系统查询摇号结果。经摇号录取的学生须在6月21日18:00前登录系统进行确认;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未被义务教育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到所在的公办学校录取体系内,按相关规定由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保证公办学校“兜底”,防止学生辍学。6月30日前,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全面完成招生工作。

2.申报民转公学校入读的,应在6月15日至6月17日期间,登录“渝快办”APP端,进入入学一件事,完成网上信息采集。6月18日至19日,区教育局对申报入学人员信息进行核实,确定直接入学与摇号人员名单。直接入学人员名单大于摇号指标的,不再组织摇号;小于摇号指标的,按照摇号指标相应递减要求,于6月20日通过摇号方式确定录取人员名单,全程接受监督。电脑随机录取结果产生后,学生家长于6月20日18:00后登录系统查询摇号结果,并根据学校招生日程安排,完善入学手续。未被民转公学校录取的学生,回到户籍所在地向划片对口招生学校线下申请入学,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学校不得拒收;不符合学校招生条件的,按程序报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3.申报公办学校入读的,应在6月15日至19日期间,登录“渝快办”APP端,进入入学一件事,完成网上信息采集。7月5日前,各校进行入学资格审核,确定录取人员名单。7月10日前,热点学校或学位紧张学校将不满足学校招生条件学生上报教育局,7月15日前,教育局根据周边学校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7月30日前,学校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发放入学通知书。

巫山2023年秋季城区小学招生方案

招生原则

1.适龄入学原则:凡达到法定小学入学年龄的适龄儿童必须依法入学。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需办理相关手续。

2.划片招生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科学统筹资源供给。根据学校服务半径,划定学校招生区域。

3.就近免试原则:适龄儿童按照户籍、居住地和学校服务范围等条件就近申请学位,免试入学。

4.公开公正原则:进一步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严格落实公示、咨询和监督制度。

招生对象

2023年8月31日(含)前年满6周岁,且与直系亲属(爷爷、奶奶、外公、外婆按直系对待,下同)具有城区松峦、集仙、神女、上升、净坛、飞凤、圣泉、翠屏、聚鹤、登龙、起云、朝云、宁江、秀峰社区(含“老巫峡镇西坪村”及龙潭沟一线)户口的适龄儿童;龙江新区的适龄儿童;边贸中心区划内适龄儿童;流动人口随迁子女。

招生办法

办理途径:

通过“渝快办”平台中的“义务教育入学一件事”入口进行申报。符合划片招生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监护人只需按要求填报入学申请信息,重庆市大数据局规资数据自动获取审核真实性,全网通办,实现“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减跑动”目标要求,不用再提供印证材料和现场确认。

因特殊原因在“渝快办”线上申报不成功的,由家长或监护人按照城区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在规定时间持证书资料原件到相应学校进行现场办理。家长或监护人应提前准备好符合要求的全部申请材料。

招收批次:

根据学校学位情况按照以下批次分类别、依次序招收。前一批次招收后的空余学位,提供给后一批次适龄儿童。学位申请成功后,凭入学通知书到学校报名注册。(上下滑动查看↓)

1.第一批次

符合“三对口”条件的适龄儿童。即:户籍对口,适龄儿童与直系亲属户籍(户籍迁入须在2023年6月20日以前)一致,且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房产对口,房屋产权(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加契税发票,下同)属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所有,且在学校招生范围内;居住地对口,居住地在学校招生范围内。

2.第二批次

适龄儿童与直系亲属户籍一致,居住地与户籍一致,且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户籍迁入时间在2022年8月31日及以前,在招生学校范围内就近申请学位。户籍迁入时间在前的优先。

户籍迁入时间不满1年(截止2023年6月20日)的适龄儿童,到实验小学、平湖小学、朝云小学、巫峡小学、南峰小学白杨校区、巫师附小聚鹤分校、南峰小学C区(江东校区)、巫师附小白泉校区就近申请空余学位。

3.第三批次

适龄儿童本人或其直系亲属有房屋产权(房屋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加契税发票,下同),且与居住地一致,并在学校招生范围内。房屋产权取得时间在前者优先。二手房产权取得需在2023年8月31日前满一年。同一套住房需满6年新户主才能申请新的学位。

4.第四批次

前三批次申请后空余的学位实行网络平台抢号申请。

第一轮:符合实验小学、巫峡小学、朝云小学、平湖小学“第一批次”条件,且报名成功并审核通过的适龄儿童,可再次抢号申请南峰小学B区、巫师附小本部。抢号成功的适龄儿童资格要进行现场资料审核,不符合“第一批次”条件的申请无效。

第二轮:户籍登记在非直系亲属名下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可自愿就近抢号申请实验小学、南峰小学白杨校区、南峰小学C区、巫师附小聚鹤校区、巫师附小白泉校区、平湖小学、朝云小学、巫峡小学、英田小学的学位。

招生学校及划片范围

以下所涉门牌号数字均包含本数据在内,如门牌号与划片区域表述有冲突或不一致或有遗漏的,以划片区域的表述为准。(上下滑动查看↓)

1.南峰小学B区

招收松峦、上升、神女、集仙社区临近南峰小学本部的适龄儿童,具体为飞云巷及下行梯坎连接神女大道至宁江路以西(含巫峡路103-197号)与望霞路双号至602号相连,宁江路(与神女大道接口向西路段)单双号以北。详细地址:

(1)神女大道单号;

(2)巫峡路单号103-197号;

(3)望霞路双号、望霞路单号1-389号;

(4)红石梁单双号(上升社区);

(5)上升街单双号、高唐街单双号、楚阳巷单双号;

(6)宁江路999号及以上;

(7)平湖西路单号267号及以上(不含299号)、双号434号及以上;

(8)广东中路单号209号及以上、双号192号及以上;

(9)祥云路126(含单双)号及以上;

(10)净坛一路单号257号及以上、双号210号及以上;

(11)松峦街单双号;

(12)广东西路单双号;

(13)飞云巷单双号;

(14)集仙巷单双号;

2.巫师附小

招收飞凤、净坛、集仙、神女社区临近附小的适龄儿童,具体为神女大道(上至净坛一路,下至宁江路)以东,净坛二路单号接净坛一路接祥云路东口以南,净坛一路(神女大道至东转盘路段)接广东东路东转盘下行梯坎连接登龙街到平湖西路以西,宁江路(神女大道至圣泉街口路段)单双号及圣泉街双号及平湖西路路口以北。详细地址:

(1)神女大道双号;

(2)圣泉街双号;

(3)广东东路单号257-263号;

(4)净坛二路单号;

(5)净坛一路单号1-255号、双号74-208号;

(6)祥云路单双号1-125号;

(7)广东中路单号1-207号、双号2-190号;

(8)平湖西路单号131-265号,299号,双号250-432号。

3.实验小学

招收净坛社区临近实验小学的适龄儿童,具体为净坛二路双号以北,官家溪转盘至翠屏街736号(车站入口)以西,巫峡路(章家湾转盘至平安路口路段)单双号接平安路至民生公寓以东,官家溪以南,飞云巷单号以东。详细地址:

(1)净坛二路双号214-484号,500号;

(2)翠屏街双号732号及以上;

(3)巫峡路单号1-101、双号2-308号;

(4)平安路双号2-136号。

4.平湖小学

招收翠屏、登龙、圣泉、宁江社区临近平湖小学的适龄儿童,具体为登龙街至平湖西路至圣泉街单号以东,宁江路(圣泉街口至龙潭沟大桥路段)单双号接平湖东路单双号(含秀峰路)以北,广东东路单双号(除单号257-263号)以南,净坛二路2-212号至官家溪至翠屏社区西边频道直下连接广东东路区域,净坛一路东转盘与净坛一路连接以北,平湖桥以西。详细地址:

(1)广东东路单号、双号(除单号257-263号);

(2)圣泉街单号;

(3)宁江路单双号1-650号;

(4)平湖西路单号1-129号、双号2-248号;

(5)平湖东路单号519号以上、双号506号以上;

(6)秀峰街单双号;

(7)净坛一路双号2-72号;

(8)净坛二路双号2-212号;

(9)翠屏街道单号471-479号、617-645号。

5.巫峡小学

招收翠屏社区(除临广东东路)、迎宾路及临近巫峡小学的适龄儿童,具体为翠屏社区以东,翠屏街单双号以北,车站入口及翠屏街单双号接迎宾路单双号以南。详细地址:

(1)净坛二路双号2-212号;

(2)翠屏街道单号471-479号、617-645号,翠屏街道单号1-615号,双号2-730号;

(3)迎宾路单双号。

6.朝云小学

招收起云、朝云、松峦社区临近朝云小学的适龄儿童,具体为望霞路单号以北,巫峡路单号199号至巫福路以南(含二坪子、绿豆包、西堰塘)。详细地址:

(1)巫峡路单号199号以上、巫峡路双号688号;

(2)望霞路单号391-553号;

(3)原西坪村5社。

7.南峰小学白杨校区

招收起云、秀峰社区临近白杨校区的适龄儿童,具体为巫峡路双号308号-666号(平安路口至西坪村委会)接巫福路以北,平安路双号以北。详细地址:

(1)巫峡路双号310号-666号;

(2)平安路单号和双号138号以上;

(3)秀峰社区(原西坪村4社,6社);

8.巫师附小聚鹤分校

招收聚鹤社区临近秀峰中学的适龄儿童,具体为宁河街单双号以南,龙潭沟、平湖桥以东,宁河、龙门桥以西,聚鹤单双号以北。详细地址:

(1)平湖东路单号1-517号、双号2-504号;

(2)聚鹤街单双号;

(3)宁河街单双号;

(4)迎宾路,龙潭沟。

9.南峰小学C区(江东校区)

招收龙江新区临近龙水中小学的适龄儿童。

具体为龙江、龙水社区;

10.巫师附小白泉分校

招收边贸中心临近该校的适龄儿童。

注意事项

1.符合城区小学招收条件的适龄儿童必须于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申请学位并审核资料,特殊原因未按时报名注册的,由高唐教育督导中心统筹安排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就读。

2.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烈士、公安英模、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军人、一至四级因公伤残公安民警、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援藏干部、政府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华侨、港澳同胞、在渝工作的外籍专家等,其子女接受义务教育按照相关规定由高唐教育督导中心按政策规定安排入学。对台湾同胞子女,按照一视同仁、适当照顾的原则,与居住地居民子女享受同等入学政策。

3.烈士子女可由监护人自主申请就读学校。

4.原西坪村由于行政区域调整,涉及子女入学的,请提前更换与现行行政区域名称相吻合的新户口本,以免影响学校选择。

2023年忠县城区小学一年级招生公告

招生原则

忠州和白公街道办事处辖区户籍的适龄儿童、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划片就近入学。入学坚持“三对口”原则,即学龄儿童与父(母)的户口、房产证明(或房屋产权证、购房正式合同)和实际居住地一致。

招生办法

1、所有符合入学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其监护人均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忠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系统”,用学生身份证号码注册,网上填报学位申请信息。

2、凡户籍在忠州和白公街道办事处辖区且2023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和民族,实行免试划片入学,由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凭相关材料(法定监护人和学生的户口簿、房产证、接种证明等),按“三对口”原则在规定时间内到户籍所在地指定小学办理入学报名手续,按时接受规定年限的义务教育。

3、根据《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落实入学资格不得与商品房销售挂钩规定的通知》(渝教发〔2020〕13号)文件精神,自2020年秋季起,中小学入学资格不再与楼盘销售挂钩,严格执行“三对口”入学政策。

4、适龄儿童、少年因父母无自购房,自出生日起户籍一直挂靠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在招生服务区常住的,视为符合“三对口”入学条件。

5、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由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持本人身份证、原籍户口、用人单位工作证明(或务工就业劳动合同、摊位租赁合同、个体工商营业执照等)、半年以上的居住证明等相关证明,按报名流程在网上向就近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学校提出申请,流动人口随迁指定学校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审核报名入学资格。2023年流动人口随迁子女指定就读学校:忠州三小、甘井小学、顺溪小学、鸣玉溪小学。指定就读学校审核相关证明材料,妥善解决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问题。

6、忠州四小、香山小学、乐天小学招生范围内的正住户籍和购房户子女,自愿选择忠州三小入读一年级且一直在忠州三小就读毕业的(上限300人,报满为止),毕业时不参加小升初微机随机抽录,自主选择区域内初中学校就读。

招生时间

城区各小学在5月29日—6月1日“三对口”线上报名,开展小学新生报名信息采集,学生家长登录“忠县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系统”(网址:http://183.64.253.234:2019/ZXZS),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和学位申报;6月5—6日,“三对口”网审通过的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对应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登记;6月15日前,县教委牵头公安局和房管所联合审核“三对口”线上报名材料;6月15日—18日,购房户子女和流动人口随迁子女线上报名

6月19—20日第二批网审通过的适龄儿童家长,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前往对应招生学校进行资格审核和现场登记,各义务教育学校按照县教委规定,对报名对象、报名材料进行审核报名登记;6月28日前教委牵头公安局和房管所联合审核第二批线上报名资格。7月1日前,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对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发放入学通知书

招生区域

忠县实验小学:严颜路社区;东坡路社区(7组巴王路41-49号除外);白桥溪社区5、6、9、10、11、12组。

忠州二小:州屏路社区;北门路社区(健康路一巷单号,健康路单号1-31号,巴王路双号84-90号,巴王路三巷除外);香山社区;香语社区1、2、3、14组(香山国际18、19、20、21、22号楼);中博社区7、8组(花园里一期、阳光一、二期、还迁房23号);巴王路41-49号;十字街社区3组的东坡路双号202-224号;体育路双号2-26号。

忠州三小:香语社区15组;鸣玉溪社区人民路所辖范围;长河社区1、2、3、5组;新桥社区2(香山二路、香山路177号到香山小学红绿灯公路右边的楼房、两幢水投公司还迁房除外)、3、8、9、10组;松柏村;护国村。

忠州四小:红星社区(环城路单号309-315除外);锦鸿社区;白桥溪社区7、8组;郑公社区;乐天路社区的大桥路15、17、23号。

香山小学:中博社区(中博社区7、8组除外);香怡社区(香山公馆除外);香山小学侧边公路外两幢水投公司还迁房。

乐天小学:香语社区4-13组;中博香山公馆;新桥社区1组、2组(香山二路、香山路177号到香山小学红绿灯公路右边的楼房);乐天路社区(大桥路15、17、23号除外);白桥溪社区1、2、3、4组;红星社区环城路309—315号。

白公路小学:十字街社区1、2、4、5、6组;十字街社区3组的巴王路单号51-63号;巴王路一巷单号1-49号;鸣玉溪社区临江路所辖范围;北门路社区健康路一巷单号;健康路单号1-31号;巴王路双号84-90号;巴王路三巷;白公路社区1、2、4、5组;长河社区4、6组;古井社区;银山社区。

鸣玉溪小学:白公路社区3、6组;金山路(玉溪锦城小区);白玉路(碧桂园小区);领秀滨江小区;九蟒社区。

甘井小学:马岭村;梅坝村;石马村;南溪村;麟凤村;新桥社区4、5、6、7组;佑溪村1组。

顺溪小学:顺溪社区;苏家社区;灯树社区;佑溪村(1组除外);磨盘村;独珠村;复旦村。

招生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统一认识,做好宣传工作,实行“阳光招生”,确保社会稳定。

2、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各学校不得自立名目招生。

3、严格执行招生区域,各学校不得违规跨区域招生。

4、严格执行招生程序,各校不得提前或延后招生。

5、合理确定学校办学规模和班额,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起始年级班额原则上小学不超过45人。

6、各校(村小)必须无条件保证本区域内适龄儿童全部入学,入学率达100%。

来源:重庆本地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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