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况时报 09-17 16:36 6929阅读
行走江湖
有的人身怀绝技
任意在各行各业中变换身份
有时候内衣店老板“兼职”行医
养生馆里滴血能验病
......
多面的他们
究竟是可靠的“医生”
还是板上钉钉的无证行医?
一起来看看
案例一:“双面”内衣店
当卫生监督员到达现场时
内衣店老板迅速将
手上的注射器和针剂
隐藏到台底下
2023年5月,接群众举报,中山市南头镇卫生监督所在某内衣店发现,一个房间内设置有美容床,摆放有一些美容用品,柜子内有“娃娃”针剂、美白针剂、微型针等药械,垃圾桶有使用过的注射器和沾有大量血迹的纱布。内衣店老板称她只是给顾客做美容,柜子的药械都是自用的。
经查,该内衣店既没有开生活美容店必备的《卫生许可证》,也没有开展医疗活动必备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目前,南头镇卫生监督所已对该内衣店进行立案调查。
案例二:“全能”的一滴血检测
所谓身体检测
仅靠一台显微镜搞定
诊断疾病
只凭一张“神图”
2023年5月,接群众投诉,中山市南区街道卫生监督所与中山市场监督管理局到某养生馆开展联合调查,发现店内有一台显微镜、一次性采血针和一张“干血八分图”,此图宣称只要指尖血,通过观察显微镜下的血细胞形态就可以判断是否有乳腺疾病、肠炎、癌症等疾病。馆内还推广所谓“营养素”实为山药复合粉等预制类食品。
经询问,养生馆负责人无法说明“一滴血检测”宣称的科学依据,且无法出示该场所及其人员的相关资质证明。中山市卫生健康局南区分局和中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区分局对该场所分别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对查见的器械进行先行登记证据保存作进一步调查。
案例三:神秘的“夜行”牙医
这间居民房
白天大门紧闭
入夜后就会传出
“滋—滋—”的声音
经多日蹲点摸排,2023年6月中山市神湾镇卫生监督所在辖区内发现新市场附近的某间居民房内,一名男子正在给一名患者进行牙齿治疗,现场有牙科综合治疗机等医疗器械和药品。
经查,该场所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行医男子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仅凭祖传治牙手艺开展口腔诊疗活动。中山市神湾镇人民政府对该名男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作出了5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
案例四:买药打针的“一条龙”药店 药店的桌上 有多种已启用的注射液 已使用的 一次性注射器、输液瓶…… 今年5月,中山市民众街道卫生监督所接辖区内某药店有非法行医行为的线索,现场发现该药店内有一非法行医点,见桌面有多种已启用的注射液、一次性注射器,店内还放置一批未使用过的一次性带针的输液器、输液瓶、注射器及针头等药品器械。 经调查取证,涉事药店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诊所备案凭证》,行医人吴某某在未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情况下,擅自开展诊疗活动。该药店因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医疗执业被处6万元罚款;吴某某因无证行医被没收涉案药品器械及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罚款。
无证行医“千万变” 认准证件 辨本质
以上非医疗机构行医、非医师行医的情况
都属于无证行医行为
问诊看病要认准这些证件
▼▼▼
正规医疗机构必备以下其中一个证: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中医诊所备案证》
《诊所备案凭证》
医师行医必备以下两个证:
《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
第十三条第四款 未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 第五十九条 违反本法规定,非医师行医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 第九十九条第一款 违反本法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责令停止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的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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